得泓之声
四时有明法而不议,得泓有甘霖而不语
1994年,福建省第一建筑公司(下称“福建一建”)起诉福耀玻璃拖欠“福耀工业村”项目工程尾款。福耀玻璃创始人曹德旺辩称,对方存在严重工程质量问题(如柱体歪斜、地下室漏水等)且拒绝返工,因此拒付尾款。一审中,曹德旺虽提交第三方质量检测报告等证据,仍被判败诉;二审维持原判。随后曹德旺主动反诉,委托律师团队重新申请国家级质量检测,最终胜诉,成功证明工程质量不合格并获得索赔。该事件促使曹德旺专注玻璃主业,放弃多元化战略。
在诉讼实践中,一审、二审接连败诉往往意味着案件终局性较强,翻盘难度极大。然而,通过策略调整和程序转换,律师仍可找到突破口。曹德旺与福建一建工程款纠纷案,正是这样一个经典范例:在一审、二审均败诉的不利情况下,律师通过**反诉程序重构争议焦点、升级证据效力、转换诉讼请求,最终实现逆转。
1. 举证策略不足:
第三方检测机构虽具备专业性,但权威性未被法院充分认可;
2. 诉讼请求单一:
福耀仅以“抗辩”方式回应拖欠指控,未形成主动的法律攻势。
1. 启动反诉,重构案件性质
律师不再局限于“是否应付款”的争议,而是以“工程质量不合格造成损失”为由提起反诉,将案件性质从“合同付款纠纷”转变为“工程质量侵权纠纷”,彻底改变法官审理焦点。
2. 证据层级提升,引入国家级检测
律师重新委托**国家级质量检测机构进行复核,其报告具备更高权威性和司法公信力。这一举措直接强化了证据的采纳概率,也抵消了一审、二审中对原检测结果可信度的质疑。
3. 法律依据转换,强调违约责任
律师援引《合同法》中关于“瑕疵履行”和“根本违约”的条款(注:当时适用《经济合同法》),强调福建一建未按合同约定标准施工,构成违约,福耀有权拒付尾款并主张赔偿。
- 从防御到进攻:
通过反诉化被动为主动,迫使对方回应工程质量问题;
- 从技术争议到法律争议:
将工程专业问题转化为明确的法律违约问题;
- 从事实博弈到证据博弈:
以国家级报告建立证据优势,克服地方司法保护可能带来的不公。
- 程序转换:
利用反诉、再审等程序改变诉讼路径;
- 证据升级:
引入更权威、更具公信力的第三方机构重新鉴定;
- 请求重构:
从“否认对方主张”转变为“提出独立诉请”,迫使法院审查新事实。
曹德旺案的最终胜利,不仅是事实的澄清,更是律师战术设计的成果——在看似绝望的司法困境中,通过规则运用和策略创新,实现绝地反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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