得泓之声
四时有明法而不议,得泓有甘霖而不语
事业单位公职人员酒驾逃逸,张律师精准辩护助中秋团圆
2025年9月28日深夜,我所接到一起紧急求助电话。张某因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,随后逃逸,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。家属焦急万分,于是联系到我所张律师。
案情回顾:一杯酒的代价
2025年9月23日晚8时许,张某在与同事聚餐饮酒后,抱着侥幸心理驾车回家。途中因雨天路滑、视线不清,加之酒精影响,车辆失控连续碰撞八辆停在路边的轿车。事故发生后,张某惊慌失措,未立即报警处理,而是选择离开现场。当晚,公安机关将其抓获归案。
经检测,张某属酒后驾驶。公安机关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显示,张某因酒后驾车且逃逸,承担事故全部责任。值得庆幸的是,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。然而,由于涉及车辆众多且存在逃逸情节,公安机关以涉嫌“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”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报请批准逮捕,这一罪名量刑远重于普通的危险驾驶罪。

专业介入:律师精准分析案情
9月29日上午,张律师会见了委托人。通过深入交流,张律师了解到张某是本地事业单位公职人员,平时品行端正,无任何前科。案发当晚,张某因单位临时调整行程,为不耽误次日早晨七点半的会议,才冒险酒驾回家。
碰撞发生后,张某并非意图逃避责任,而是因一时慌乱、手机遗失,只想尽快回家让妻子协助处理事故。这一细节对案件定性至关重要。
张律师敏锐地指出,公安机关认定的“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”可能量刑过重。根据相关司法解释,该罪名通常适用于主观恶意明显、意图报复社会的极端行为;而本案更符合“危险驾驶罪”的构成要件。同时,张某事后积极配合调查、真诚悔罪的态度,以及愿意赔偿损失并争取受害人谅解的表现,均为变更强制措施创造了条件。
高效办案:与时间赛跑的辩护
面对即将到来的国庆中秋长假,检察机关必须在10月6日前作出是否批捕的决定,有效工作时间仅剩一天半。张律师争分夺秒,展开了一系列专业工作:
首先,指导家属积极与受损车主协商赔偿,最终获得大部分车主的谅解,并签署了谅解协议;
 其次,联系张某所在单位出具情况说明,证实课程调整的事实;
 最后,在9月30日晚下班前,向检察机关正式提交了《不予批捕并取保候审申请书》、谅解协议及相关证明材料。
即便进入假期,张律师也未停止工作。10月2日,他精心撰写了一份详实的《法律意见书》,通过网络递交主办检察官,系统阐述本案应认定为危险驾驶罪而非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法律依据,并再次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。

圆满结局:月圆人团圆
2025年10月6日下午5时,经过焦急等待,检察机关最终作出“不予批捕,变更罪名为危险驾驶罪”的决定。当晚正值中秋月圆之夜,被羁押十三天的张某终于走出看守所,与家人团聚。从可能面临重刑指控到成功变更罪名并取保候审,这一结果不仅体现了法律的公正,更彰显了专业刑事辩护的价值。
张律师支招:交通事故应对要点
借此案例,张律师提醒广大驾驶员:
坚决杜绝酒驾:“司机一杯酒,亲人两行泪”非虚言。一旦发生事故,轻则行政处罚,重则终身禁驾甚至身陷囹圄。
事故后冷静应对:发生交通事故后,立即停车、报警、保护现场,切勿逃逸。逃逸将导致责任加重,且保险公司可能拒赔。
积极配合调查:如实陈述事实,配合司法机关处理,这些都可能成为后续从轻处理的情节。
积极赔偿争取谅解:在可能的情况下,积极赔偿受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,这对变更强制措施和最终量刑都有积极影响。
及时寻求专业帮助:一旦涉及刑事案件,应尽快委托专业律师介入,把握黄金救援期,维护合法权益。
如果你也遇到交通事故处理的法律困惑,欢迎私信或拨打热线电话4006606896咨询上海霖得泓律师事务所,我们将安排专业律师为您一对一解答。关注我们,获取更多实用法律知识,守护您与家人的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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